红白书屋>穿越>闺门公敌 > 第五十二章 有生之年系列准备逛青楼
    默默点头,江可芙未再发问,花昔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福身回去,二人也转身上了宫道。

    “王妃还想着清音寺的签呢。若奴婢说,不过巧合罢了。”

    “突然想起来了,巧合是好,不然若本有心上人,经此一事,怕是......”

    后半句不曾出口,二人心知肚明,又聊了几句昨夜守在内殿的宫女,却是忘了问个名字,不过应该就是那盛缨若了。只是死因,牵扯了公主清誉,知道了,自然也是不能说的。

    “唉。不说了,这日头,怕是已正午了,你饿不饿,咱们快点儿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经此一事,江可芙听木灵的话,便在王府里安生呆着。腰伤无大碍了,就寻了把李辞用过的剑在后院练功夫,闲了数日,再歇着,怕是手脚都生疏了。如此,便过了五六日。

    寒光一凛,素手在空中挽个剑花,两步一跃,筋斗带起衣角翩飞,落地回身,长剑“倏”的直指身前,待旁观人细看,剑身横过,竟落满了适才还周身飞舞,乱扑人面的飞絮,随风,在剑刃上轻轻再次飘起。

    远处有人拍手叫好,江可芙微微喘口气,转手,长剑收束在背后,恒夭小跑着过来,递上条帕子,身后跟着满眼钦佩的徐知意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

    随意抹了一把额头,顺势把落下的碎发挽在耳后,江可芙朝着二人一笑,露出两排雪白贝齿,秀眉一扬,颇有些得意。

    “好!奴婢瞧王妃英姿飒爽,一把剑使得,就跟那个诗里一样...就那个,十步杀一人,千里...那个,不留步!”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恒夭搜肠刮肚的找寻赞美之词,终于想起一句,小脸一仰,还有些开心自己说了句诗,江可芙已经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什么不留步啊。以前学堂里的祁先生听了,定要骂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。”

    恒夭面上一红,下意识回首看徐知意,却见少女也帕子掩口,微微笑着,越发不好意思起来。

    “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,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王妃这身法,比前些年来京里演过舞剑的吴十六娘还飒爽。”

    上前一步,檀口轻启,徐知意接上了恒夭的诗,江可芙不过随口一问,此时却被夸得不好意思起来。

    “嘿嘿,不敢跟旁人比,这几日躺得,手脚还生疏了呢。欸,日头高了,先回廊子里吧,鱼也该喂了。”